7月10日,记者从区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暨民生监督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即日起,我区将开展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有效防范和整治“小微腐败”,着力解决民生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据了解,此次工作对象为区属工作部门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镇街党员、干部,村(社区)专职干部、村(居)民小组组长,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
根据要求,所涉人员需上报本人及亲属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各部门、镇街将今年以来审批的涉权事项(非普惠制惠民资金、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及受益人信息分类,建立涉权事项系统。相关部门还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要求,严格进行比对、核查、公示、监督。
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金泉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涉权事项公开、民生领域资金监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立说立行,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记者 孙茜 实习生 余美蓉)